智能手機的應用 極大地便利了我們的生活 但是 一些不法分子也“緊跟潮流” 利用APP賺得“盆滿缽滿” 案情回顧 2022年3月,余某楊至福鼎某彩票店內,向店長張某謊稱其和朋友合作開發“快手APP”點贊腳本,為明星視頻點贊即可獲得高額利潤,張某信以為真。其間,余某楊以點贊需要在某個軟件上充值的虛假事由,陸續騙取張某“投資款”共計153000元,其中以利潤等名義累計歸還張忠賢共計26580元,造成張某實際損失126420元。 2023年4月,余某楊至福鼎某典當行店鋪內,向典當行老板宋某謊稱其居住的房屋系個人所有,欲通過抵押房屋的方式向宋某借款,便將篡改的《套房賣斷契約》出示給宋某以騙取信任,并雙方簽訂了《房屋買賣協議書》。其間,余亥某陸續向宋某“借款”共計220000元,其中歸還宋某本金或利息共計38700元,造成宋某實際損失181300元。 2023年8月,余某楊在福鼎市某酒店內,向林某謊稱在“抖音APP”上為明星視頻點贊可獲得高額利潤。林某信以為真。其間,余某楊以點贊需要購買腳本植入抖音賬號的虛假事由,陸續騙取林某“投資款”共計76310元,其中以利潤等名義累計歸還林某4850元,造成林某實際損失71460元。 法院認為 余某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騙取多人財物共計379180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余某楊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屬坦白,可從輕處罰;能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,并愿意接受處罰,可從寬處理,遂依法判處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七年,并處罰金70000元。 提醒 1.只要一談到銀行卡,一律拒絕 2.只要一談到中獎了,一律拒絕 3.只要一談到“電話轉接公檢法”的,一律掛掉 4.所有短信,讓點擊鏈接的,一律刪掉 5.微信不認識的人發來的鏈接,一律不點 6.一提到“安全賬戶”的,一律是詐騙 涉及錢財,留心確認 只要不轉賬,就不會上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