膽子太大!男子吊銷駕照取保期間再次酒駕。近日,福鼎法院審結該起危險駕駛案,判處被告人陳某來拘役五個月,并處罰金7000元。
2023年7月,被告人陳某來飲酒后駕駛小車,在途中車輛碰撞右側方山體,造成車輛損害的交通事故。事故發生后,被告人陳某來自行聯系施救公司到現場施救,在拖車過程中與施救人員發生口角,后施救人員報警。經鑒定,案發時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9.15mg/100ml。經認定,被告人陳某來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,并于當日被取保候審,后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取保候審期間,被告人陳某來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再次酒后駕駛小車,碰撞前方同向推行人力三輪車的被害人,造成被害人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。經鑒定,案發時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2.7mg/100ml。經認定,被告人陳某來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
被告人陳某來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,先后兩次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,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,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。